
理賠範例說明:
《案例一》
《案例二》
【備註】上述案例僅供參考,理賠給付項目請參照保單條款,台灣人壽將依照實際情形進行理賠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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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文號】
台灣人壽 e 樂活一年定期住院日額健康保險
中華民國113年 5月21日台壽字第 1132320009 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113年10月1日依113年6月28日金管保壽字第11304207572號函修正
主要給付項目:住院日額保險金、加護病房或燒燙傷病房保險金、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本保險期間為一年,保險期間屆滿後不保證續保,且不保證續保費率永久不變,該續保費率若有調升或調降,將依報經主管機關核可後重新計算,請審慎投保。)
(本保險「疾病」之等待期間為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30日之期間。)
【保險警語】
1. 本保險網頁內所提及之保險產品及活動介紹,係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保險代理人部及各保險公司共同規劃,各保險產品均係透過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為行銷通路招攬,各保險產品相關條件及內容請以保單條款約定為準,各合作保險公司保留核保及最終承保與否之一切權利。
2. 中信銀服務專線:若需任何協助,請洽中信銀客戶服務中心0800-024-365按5再按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中信銀交易糾紛申訴專線:0800-057-034。
3. 如擬於中國信託銀行網站進行網路投保,須為本行網路銀行客戶且已開通網路銀行轉帳及一次性密碼(OTP)服務功能,並完成智選保(網路投保)會員註冊,始得進行網路投保。
4. 於中國信託銀行網站辦理網路投保時,申請人必須為要保人本人(18足歲以上)並授權以其本人於本行開立之存款帳戶扣繳保險費或以其本人持有本行之信用卡刷卡繳交保險費。
5. 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瞭解本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
6. 本商品為保險商品受『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之『人身保險安定基金專戶』保障,並非存款項目,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7. 本商品經台灣人壽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台灣人壽及其負責人依法負責。
8. 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32.00%、最低32.00%;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保險業務員、台灣人壽客戶服務中心(客戶服務專線:0800-099-850/手機另撥(02)8170-5156)或網站(https://www.taiwanlife.com),以保障您的權益。
9. 台灣人壽資訊公開說明文件已登載於公司網站(https:// www.taiwanlife.com)並於台灣人壽提供電腦設備供公開查閱下載。公司地址:台北市11568南港區經貿二路188號8樓。免費申訴電話:0800-213-269。
10. 本保險所稱之『住院』,係指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其疾病或傷害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但不包含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之日間住院及精神衛生法所稱之日間留院/日間照護。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於需要時會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審核被保險人住院之必要性。
11.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12.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本保險契約須於訂立契約前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本商品係由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發行,透過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為行銷通路招攬並代理其保險商品,惟台灣人壽保留核保與否之一切權利。
※本商品文宣僅供參考,詳細商品內容及變更以投保當時保單條款內容及台灣人壽之核保、保全作業等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