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壽新e點愛小額終身壽險(110)(中信銀保險代理)

台灣人壽新e點愛小額終身壽險(110)(中信銀保險代理)
  • 每人限購四件,把握投保機會
  • 終身壽險線上保,保費更便宜
  • 提供低保費、低投保門檻之終身壽險

投保案例說明

  • 40歲男性,投保「台灣人壽新e點愛小額終身壽險(110)」,選擇20年期繳費,繳別為年繳,保險金額90萬元,首期保險費採中國信託銀行活期帳戶扣款、續期保險費設定金融機構自動轉帳繳費,應繳年繳保險費26,370元,享1%折扣後,實繳年繳保險費26,106元。
  • 保障內容:
    保單年度末 保險年齡 累計實際總繳保費 保單現金價值 身故/完全失能保險金給付
    1 40 26,106 0 27,029
    2 41 52,212 20,538 54,059
    3 42 78,318 42,570 81,088
    4 43 104,424 64,845 900,000
    5 44 130,530 88,533 900,000
    6 45 156,636 113,607 900,000
    7 46 182,742 140,157 900,000
    8 47 208,848 168,228 900,000
    9 48 234,954 197,874 900,000
    10 49 261,060 229,113 900,000
    20 59 522,120 567,567 900,000
    30 69 522,120 657,504 900,000
    40 79 522,120 739,791 900,000
    50 89 522,120 806,598 900,000
    60 99 522,120 852,777 900,000
    70 109 522,120 891,135 900,000
    71 110 522,120 0 900,000

【備註】

  1. 上述案例僅供參考,理賠給付項目請參照保單條款,台灣人壽將依照實際情形進行理賠作業。可能存在小數點四捨五入進位差異,實際數值已保單面頁為準。
  2.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於第1至第3保險單年度內身故或完全失能者,台灣人壽按身故日或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日之年繳應繳保險費總額之1.025倍,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完全失能保險金;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於第4保險單年度(含)後身故或完全失能者,台灣人壽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完全失能保險金。請詳閱保單條款第13條、第14條。
  3. 保險年齡110歲之保單年度末保單現金價值係為領取祝壽保險金後之數額。
  4. 保險年齡到達111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給付祝壽保險金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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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您需為中國信託網路銀行客戶並加入網路投保會員方可投保

【商品文號】

台灣人壽 新e點愛小額終身壽險(110)

中華民國107年 3月1日台壽字第 1072320004 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依113年9月23日金管保壽字第1130427324號函修正

主要給付項目: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祝壽保險金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保險警語】

  1. 本保險網頁內所提及之保險產品及活動介紹,係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保險代理人部及各保險公司共同規劃,各保險產品均係透過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為行銷通路招攬,各保險產品相關條件及內容請以保單條款約定為準,各合作保險公司保留核保及最終承保與否之一切權利。
  2. 中信銀服務專線:若需任何協助,請洽中信銀客戶服務中心0800-024-365按5再按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中信銀交易糾紛申訴專線:0800-057-034。
  3. 如擬於中國信託銀行網站進行網路投保,須為本行網路銀行客戶且已開通網路銀行轉帳及一次性密碼(OTP)服務功能,並完成智選保(網路投保)會員註冊,始得進行網路投保。
  4. 於中國信託銀行網站辦理網路投保時,申請人必須為要保人本人(18足歲以上)並授權以其本人於本行開立之存款帳戶扣繳保險費或以其本人持有本行之信用卡刷卡繳交保險費。
  5. 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瞭解本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
  6. 本商品為保險商品受『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之『人身保險安定基金專戶』保障,並非存款項目,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7. 本商品經台灣人壽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台灣人壽及其負責人依法負責。
  8. 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7.02%、最低1.80%;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保險業務員、台灣人壽客戶服務中心(客戶服務專線:0800-099-850/手機另撥(02)8170-5156)或網站(https://www.taiwanlife.com),以保障您的權益。
  9. 台灣人壽資訊公開說明文件已登載於公司網站(https:// www.taiwanlife.com)並於台灣人壽提供電腦設備供公開查閱下載。公司地址:台北市11568南港區經貿二路188號8樓。免費申訴電話:0800-213-269。
  10. 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保險之確定年金給付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於指定受益人者,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惟如涉有規避遺產稅等稅捐情事者,稽徵機關仍得依據有關稅法規定或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七條所定實質課稅原則辦理。相關實務案例請參考台灣人壽網站實質課稅原則專區。
  11.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12.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解約金非保險給付項目。

※本保險契約須於訂立契約前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本商品係由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發行,透過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為行銷通路招攬並代理其保險商品,惟台灣人壽保留核保與否之一切權利。

※本商品文宣僅供參考,詳細商品內容及變更以投保當時保單條款內容及台灣人壽之核保、保全作業等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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